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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何)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放开了部分道路客运价格,放开了部分公交客运站收费,实行了市场调节价。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近日对我市道路客运线路价格和汽车站收费进行了审查,并对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和汽车站收费改革作出了安排。我市放开部分道路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包括省际客运价格、省内与铁路客运平行的城际客运价格、卧铺客运价格以及根据具体需求高质量、差异化、快捷化、定制化的新型道路客运价格。市场调节价道路客车票价由道路客运企业根据运输成本、市场供求、与其他运输方式的价格比较、服务质量等因素自主制定。

我市放开部分道路客运价格

我市有45条道路客运线路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准价按照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票价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道路公共汽车客运票价由道路客运企业在基准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道路客运企业保持票价基本稳定。除政策性价格调整外,每次加价不得超过30%,且下浮没有限制。票价一经公布,一个月内不得再次上调。

我市放开部分道路客运价格

同时,部分公交客运站收费将会放开,并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道路客运企业和乘客自主选择的服务收费。公共汽车客运站必须提供的客运代理费、发车费、车辆安全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退票费和客运站服务费按政府定价。各公交车站应在新票价实施前两周报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局备案,并在售票前一周在各自车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

我市放开部分道路客运价格

公共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中,退费的有关规定如下:退费按当前客运班车发车时间前2小时票面金额的10%计算,0.5元按0.5元计算。当客车在2小时内启动时,退款将按票面金额的20%收取,1元按1元计算。旅游大巴的退款在行驶前24小时按票面金额的10%收取,不足1元按1元计算。旅游大巴的退款在行驶前24小时内按票面金额的50%收取,不足2元按2元计算。此外,客运站收费为1元/票;车辆安全服务费为0.5元/辆,可上下浮动10%。

我市放开部分道路客运价格

编者:于涛

标题:我市放开部分道路客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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