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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傅秋实报道,为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加强分类监管,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的硬约束,8月7日,中国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 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共5章37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资产负债管理的界定,明确相关责任,构建资本负关联和上下关联的监管机制;第二章从组织体系、控制流程、模型工具、绩效考核、管理报告、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等方面提出了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的相应要求,与能力评价规则和量化评价规则的具体内容相对应;第三章“监督与评价”,主要规范资产负债管理的监督与评价方式;第四章是监管措施,明确根据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和匹配状况对保险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的硬约束;第五章为《补充规定》,主要规范不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集团、再保险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政策和生效日期。

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 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

中国保监会表示,《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引导保险业转型和审慎资产配置,促进行业优质发展。

标题: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 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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