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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2 月 15 日,53 岁的厨师郑秀峰经同行介绍,入职五台山新农饭店务工,双方约定月薪 10000-12000 元,原本承诺仅负责炒菜、配有专职配菜员,工作强度适中。可到岗后,饭店老板为节省成本,将配菜员调至自己名下的另一家饭店,郑秀峰被迫一人包揽所有后厨杂活,沦为 “全能劳工”。

从入职到离世的 11 天里,郑秀峰每天凌晨 4 点 38 分必须起床开工,先炸油条、做面点、准备早餐,经营至上午 9 点多;紧接着无缝衔接中餐炒菜,午后还要为饭店老板和全体员工做饭,几乎没有吃饭、休息的时间;傍晚继续忙碌晚餐,一直工作到深夜 11 点 40 分,偶尔甚至熬到零点才结束,单日工作时长整整 15 小时。春节期间五台山景区客流暴增,他更是十几天连轴转,没有一天好好休息,长期在高温、站立、超负荷的状态下透支身体。

2026 年 2 月 26 日晚,郑秀峰结束一天高强度劳作,回到新农饭店提供的宿舍后再也没有醒来,120 赶到现场时已确认无生命体征,当地派出所仅定性为 “自然死亡”。可家属清楚,他并非自然离世,而是被饭店超长工时、违法用工活活累死。

更让家属心寒的是,郑秀峰春节期间的双倍工资(数千元),饭店始终隐瞒不结算,家属直到事后翻看他的手机,才发现相关薪资记录,涉事饭店对此避而不谈。当初介绍工作的同行厨师,在郑秀峰猝死之后,家属连续拨打十几、二十通电话,对方始终拒接,全程失联。

郑秀峰离世后,家属从老家连夜赶往五台山,从凌晨 6 点就开始和饭店交涉赔偿事宜,这场谈判持续了整整 16 小时,直到深夜 10 点才结束,全程是对悲痛家属的精神折磨与威逼恐吓。

饭店方全程态度蛮横、推卸责任,一口咬定郑秀峰是 “自然死亡”,和饭店毫无关系,一开始只愿意赔偿 5 万元,后续在周边商户劝说下才勉强加到 16 万。谈判中,饭店方不断使出胁迫手段,步步紧逼:

1. 以强制解剖遗体威胁:声称家属不接受私了,就将遗体交由相关部门强制解剖,家属最终可能一分钱赔偿都拿不到;

2. 以承包转租、房东驱赶要挟:强调饭店是承包而来,不是自己的房产,若家属不签字,就直接关门走人,让原房东出面驱赶家属,甚至要将遗体随意送往殡仪馆、置之不理;

3. 用言语恐吓、围堵施压:全程由老板亲属出面交涉,老板本人从未露面、没有一句安慰,也不告知郑秀峰真实离世时间与细节,反而声称饭店才是 “受害者”,甚至放话 “就算坐牢也不会给钱”;

4. 围堵逼迫签字:谈判现场围着数十名饭店方亲属(老板的姐姐、妹妹、哥哥、弟弟等),家属在丧夫的巨大悲痛、精神恍惚、极度恐惧的状态下,被众人围着要求签字按手印,协议里还强行加入放弃仲裁、放弃诉讼等剥夺法定维权权利的条款。

家属一心只想让丈夫早日安息,在长达 16 小时的精神摧残、言语恐吓、围堵逼迫下,神志不清、走投无路,被迫签下这份显失公平的私了协议,仅拿到 16 万元赔偿。

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法定标准,郑秀峰的死亡完全符合视同工伤认定条件,法定工亡赔偿远超 120 万元: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高达 1130040 元,加上丧葬补助金约 3.6 万元,还有 3 个未成年子女每月 9000 元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孩子年满 18 周岁)。16 万元的赔偿,连法定赔偿的 14% 都不到,连零头都不及,是饭店趁家属危困、不懂法,肆意践踏劳动者生命与权益的 “屈辱买命钱”。

此外,郑秀峰的工作时长还存在额外隐瞒:他原本晚上 11 点半就能休息,却因为老板有两家饭店,要在其中一家忙完后,由老板开车送到另一家饭店的宿舍,经常拖到 11 点 40 分甚至更晚才能结束,途中耗时也被饭店刻意忽略,变相延长了劳动时间。饭店从始至终,没有给家属任何解释、没有一句慰问,甚至冷漠表示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雇他”,面对家属提及 3 个孩子需要抚养,更是蛮横回应 “难道要管你孩子一辈子、管到死吗”。

目前,家属无依无靠、没有可靠律师,只能通过网络求助,已在法律援助支持下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要求:撤销受胁迫签订的 16 万私了协议;认定郑秀峰死亡为视同工伤;判令饭店补足法定工亡赔偿差额(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子女供养亲属抚恤金);追究饭店每日安排 15 小时工作、违法用工的法律责任,为逝者讨回公道,为 3 个孩子争取基本生活保障。

恳求有关部门彻查此事,还死者一个公道。

 

标题:五台山厨师入职 11 天过劳猝死,家属遭 16 小时威逼签 16 万私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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