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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培育和发展农村产业方面,社会各界达成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共识。实施农村振兴战略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种经营主体,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社会参与的农村产业发展格局。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等五个部门年初下发文件,提出“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地满足农村振兴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关于促进农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特别是针对农村产业的服务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创新

工业繁荣是农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解决所有农村问题的先决条件。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工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工业振兴的方向。

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创新

随着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和新商业形式大量涌现,农村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与此同时,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短、要素活力不足、质量效益低下等问题逐渐显现,迫切需要加强引导和支持。这也是《意见》发表的背景和意义。

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创新

记者注意到,《意见》对农村产业做了明确界定,农村产业根植于县城,依托农业和农村资源,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创新创业活跃,业务类型丰富,利益关联紧密。这是一个促进农业、繁荣农村地区和丰富农民的产业。《意见》还提出,推进农村工业振兴,应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政府支持、综合开发、农农结合、绿色引领、创新驱动等原则。,尽可能让第二、第三产业依靠农村的农业和农村资源,尽可能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效益和就业机会留给农民。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加值将大幅提高县域GDP比重,农村工业振兴将取得重要进展。

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创新

事实上,自实施农村振兴战略以来,相关政策的执行和资金的使用一直备受关注。从今年1月到3月,国家审计署在13个省组织了有关农村振兴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政策和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显示,2017年和2018年,被审计的13个省、52个县共安排财政资金300.84亿元,农村振兴战略开局良好,但仍有一些任务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例如,一些地区和部门的规划和制度建设滞后;在一些地方,行政指示被用来促进农民在短时间内建立合作社和其他新的商业实体。由于专业方向不明确,缺乏农民合作基础,难以有效开展业务;许多地方存在闲置和非法使用农业专项资金等问题。此外,抽查还发现,18个县的金融机构从未向当地合作社发放贷款,15个县的部分合作社未享受贷款利率、利息补贴、担保等扶持政策,部分金融机构信贷门槛高、手续复杂。

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创新

从以往的实践来看,要保证农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性,首先要优化农村产业发展环境。为此,《意见》提出了六项任务和措施,包括科学合理布局,优化空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农村产业凝聚力;推进优质绿色农业,促进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创新和创业,增强农村工业发展的新动力;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农村产业发展环境。其中,在政策保障方面,指出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引导工商资本有序下乡,完善土地使用保障政策,完善人才保障机制。

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创新

目前,社会上已就培育和发展农村产业达成共识,即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具体来说,就是“依托农业、青山绿水、田园风光和地方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农村产业,更好地突出地域特色,弘扬农村价值观,体现地方特色。”在这一基本原则下,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种经营实体。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为动力、社会参与为结合的农村产业发展格局。

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创新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村振兴,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金融服务农村振兴指导意见》,明确了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农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的力度,提出“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地满足农村振兴多元化融资需求”。

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创新

然而,《意见》的颁布对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尤其是对农村产业的针对性服务。比如,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地方,重点支持农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优惠政策适用于农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国家农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实施担保费补贴和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农村工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同时,允许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设施、农业机械等进行抵押贷款。拥有明确的所有权,包括增加对农村工业项目的融资担保。

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创新

此外,根据《意见》,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性债券,支持农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入自平衡专项债券,同时支持符合条件且有一定收入的农村公益性项目建设。然而,更为明显的是,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振兴农村为名借钱。

标题: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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