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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7日电-7月7日,中国财富管理50强论坛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发布了《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由NPC第11届和第12届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席、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牵头。

《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将银行资管过渡期延长至2022年年底

《报告》由三部分组成,即一份主报告、六份关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公开发行和私募的子报告,以及一份关于加强长期投资者队伍的特别研究报告。旨在研究新的资产管理法规出台前,中国资产管理行业金融风险的隐藏原因。监管理念、监管分工、监管规则、产品压力下降、财富管理等方面遇到的新问题。在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背景下,

《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将银行资管过渡期延长至2022年年底

《报告》指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存在间接直接融资、投资业务融资、私募产品公开发行、市场主体管理等问题。在全球化背景下,人民币资本项目下扩大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资本最终会选择制度高地,而风险肯定会涌入制度萧条。

《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将银行资管过渡期延长至2022年年底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这些问题,深化资产管理领域的监管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资产管理业务体系,更好地对外开放,更好地吸引外资,帮助中国走向国际资本的制度高地。

《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将银行资管过渡期延长至2022年年底

研究小组建议,深化资产管理业务监管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资产管理业务体系,应该是深化金融供给方结构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中,要优化影子银行治理方案,坚持新旧削减,实现平稳过渡;与此同时,我们将深化监管“分销服务”改革,有效防范风险,释放市场活力,改善市场环境,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弥补一切不足,全面推进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现代化,使资产管理业务成为深化中国金融供给体制改革的动力。

《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将银行资管过渡期延长至2022年年底

具体建议包括将过渡期延长两年至2022年底;中国证监会负责所有金融机构公募基金业务的资格审批和产品注册。本行理财子公司应转换为公募基金业务资格,日常监管应委托中国保监会进行。中国证监会保留检查和处罚的权利;公共银行理财产品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要求注册为公共基金;制定私募证券发行规则,为私募融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取消私募登记与发行上市的联动机制,尊重合格投资者与融资者或资产管理机构之间的自主协商;理清监管与市场的关系,确保监管与被监管,确保市场主体的自主权。

标题:《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将银行资管过渡期延长至2022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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