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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召开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发布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导区工业项目准入标准》(以下简称《准入标准》)。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推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四个维度提升新项目招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刘平在会上介绍说,准入标准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以启动区五个镇约660平方公里的试点项目为重点,注重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推进工业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服务。另一方面,该项目侧重于制作优秀和强大的增量文章,这可以从源头上有效地提高新工业项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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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表示,《准入标准》适用于第一启动区新引进和振兴的工业项目和R&D总部项目,重点从四个方面提升新项目招聘质量:

首先,工业兼容性。新建工业项目应符合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和五大经济体的产业定位。国家、上海、江苏、浙江等各级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及相关政策明确限制和淘汰的工艺、设备、产品和项目,严禁新建和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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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环境友好。新建工业项目必须符合三线一控和区域主导生态功能的要求。执行国家、上海、江苏、浙江等行业和特定地区颁布的最严格的环保排放标准,能耗和耗水量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工业项目应按照绿色工厂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R&D总部和商业总部项目应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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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创新集中度。提高新产业项目的知识创造水平,强化智力密度,明确提出科技人员比例(如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员工总数的10%)、R&D投资强度(如年度研发费用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知识产权归属等基本指标,为两省一市产业项目创新提供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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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经济密度。在对比分析两区一县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和容积率等量化指标(如工业用地新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产出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亩/年,税收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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