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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公积金缴纳人可以在肇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源:观点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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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我市缴纳人关于在肇庆市建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

观点地产自媒体报道,此通知的目的是加强广州肇庆两市的合作,促进广州市纳税人肇庆居住生活的便利化。

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缴纳人及其配偶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无所有权的住房,在肇庆市购买、建设、改建、修理所有权利的私人住宅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频率、数额、程序等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要闻】广州公积金缴存人于肇庆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印刷之日起实施,比较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年12月2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该方法放宽了异地购房室提取采用广州公积金的范围。 缴纳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所有权住房的,可以在广州相邻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并采用广州公积金。

【要闻】广州公积金缴存人于肇庆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换句话说,如果缴纳者和配偶在广州市内没有房间,缴纳者的户口在a市,其配偶的户口在b市,则缴纳者在广州、a市、b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所有权利的自住住房,提取广州公积金 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标题:【要闻】广州公积金缴存人于肇庆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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