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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搭售意外保险是保险公司与现金贷款合作的主要方式之一。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种合作不仅可以增加新的利润点,还可以达到流失和收集用户数据的目的;另一方面,现金贷款等平台通过提高意外保险费来获取资金,并获得可观的佣金,这相当于变相收取“砍头利息”,这也是搭售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贷款被莫名其妙地投保了“借款风险”?今年以来,此类投诉不断从现金贷款平台蔓延开来,监管部门针对贷款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捆绑和借用意外保险的“围剿”行动仍在继续。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英国《金融时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中国保监会近日向各保险机构下发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自查清算通知》,许多个人保险公司以现金贷款合作命名。保险业对搭售行为的态度一直很明确,即保险产品不得作为“砍头利息”或高利贷的渠道,不得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许多个人保险公司被告知名字

本简报基于中国保监会今年8月发布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通知》。《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调查是否存在通过现金贷款等网上贷款平台销售、委托无合法资格的第三方销售、捆绑销售给客户、违反精算原则任意调整费率、高手续费恶性竞争等行为。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根据通知,人身保险公司符合意外险的一般业务,但银监会在公司自查清理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在一些公司,自查工作走过场,风险没有完全暴露。例如,太平洋人寿直销渠道中的一个产品的比例明显不正常,但公司的调查报告没有提供相应的解释。中美联泰大都市与没有合法资格的p2p平台合作销售贷款保险产品,这在公司的自我报告中没有反映出来。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阳光人寿、中美联泰大都市、中国人寿、龙军人寿和中意人寿与多家现金贷款平台合作销售贷款保险产品,但自查中未发现强制销售或捆绑销售,与监管不符。一些公司继续通过团体意外保险模式与现金贷款平台合作,现金贷款平台为其借款客户投保团体意外保险,但实际上借款人最终还是要支付账单。另外两家公司表示,他们已经在9月底之前终止了与现金贷款平台的合作,但监管机构在9月份之后仍收到关于两家公司与现金贷款平台合作的投诉。还有一家寿险公司的专业中介渠道手续费率超过50%,但该公司没有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一般来说,人身保险公司利用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的业务总体上呈现以下特点:第一,业务参与者多。目前,已有48家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了风险规避业务,合作渠道主要是银信渠道和专业中介渠道。第二,整体利率基本维持在基准利率水平,而个别公司的利率水平偏高。第三,大多数公司的手续费率低于50%,少数公司的费率水平偏高。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贷款平台搭售意外保险被投诉

《金融时报》记者还发现了中国保监会提到的强制销售或捆绑销售借贷风险现象的线索。在黑猫和巨枣的投诉平台上,一些保险公司将意外保险与现金贷款等平台捆绑捆绑销售的情况并不少见。无知、高额费用、贷款前必须购买等。都成了集中投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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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借款人付女士在诉状中称,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四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涉及金额高达4406元。“买了保险后,我没有收到任何保险公司人员的联系方式和短信通知,尤其是保单号和保单合同。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回复我会在1-3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但4天后没有人联系我,客户服务又被回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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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就在本月,当陆先生从某个网上借贷平台借钱时,他被迫购买了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集团意外伤害A”。当陆川收到政策信息时,他看上去一脸茫然。有很多这样的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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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现金贷款从业人员告诉记者,购买违约意外险在业内是普遍现象,现金贷款平台捆绑的保险产品比其他渠道的同类产品费率更高,大部分都是按照贷款比例收取保险费。贷款金额越高,捆绑溢价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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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搭售保险的违法行为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强制性的,二是不合理的保费收取。

对于此类事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答复说,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选择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方式,决定是否购买任何种类的商品或接受任何服务。其次,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关注网络借贷平台是否存在捆绑保险服务费实现高利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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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严格监管下的搭售屡禁不止

应该指出的是,借贷风险没有错。借款意外保险,简称“借款人人身意外保险”,是指借款人作为被保险人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死亡或伤残时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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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告诉英国《金融时报》,个人贷款条件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购买了贷款保险,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和贷款银行可以避免借款人死亡或伤残而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而且,目前的担保人基本上都是有偿担保,而且费用高于借款风险,所以为借款风险投保可以节省借款人的贷款成本。此外,在同样的条件下,贷款银行将不可避免地给予有保险的借款人更高的信用评级和信用额度。换句话说,贷款风险相当于借款人的信用背书,对借款人和贷款人都起到了风险保护的作用。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事实上,“网上贷款平台强制搭售意外保险”的行为是被监管部门严格禁止的。目前,搭售意外保险是保险公司与现金贷款合作的主要方式之一。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种合作不仅可以增加新的利润点,还可以达到流失和收集用户数据的目的;另一方面,现金贷款等平台通过提高意外保险费来获取资金,并获得可观的佣金,这相当于变相收取“砍头利息”,这也是搭售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事实上,自今年年初以来,许多贷款平台都遭到了投诉。许多借款人表示,他们无缘无故被收取了数千元的“砍头利息”,这些平台贷款的年化利率异常高,用服务费和利息成本之和除以贷款金额计算出的年化利率高于36%的监管红线。结合上述保险产品捆绑销售的投诉,我们不能排除或有保险成为现金贷款平台变相加息的“合法外衣”,保险公司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这种“摸不着边”的做法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实际利益,仍有许多附属机构顶风作案,监管部门决定予以严厉打击。除了对人身保险公司的调查,今年7月,中国保监会还要求所有财产保险公司检查与现金贷款等网上贷款平台合作开展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内容包括是否合作、合作平台名称数量、保费收入、保险金额、赔偿情况、客户数量等。同时,严禁将现金贷款等网上贷款平台销售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其他保险中介销售渠道或公司直销渠道挂钩。

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打一条7英寸长的蛇,“恶化”的贷款风险就像是现金贷款平台生存和盈利的“关键”部分。如果能够剥离这一“盖子”,现金贷款平台业务有望得到整顿,贷款风险合规管理水平将得到提高,消费者利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标题: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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