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77字,读完约3分钟

告诉

中国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是国家出资、国务院直接领导、支持中国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的国有开发性金融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发银行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和经济金融改革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大战略,建立市场化运作和约束机制,建设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格、运行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 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 公 告

自2006年8月“审计报告办公室”成立以来,开发银行公开接受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确保国有资产质量和稳定,维护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我们热烈欢迎社会各界对开发银行资产安全进行监督,举报危及或可能危及开发银行利益的行为。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 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 公 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范围

与开发银行资产相关的法人和组织。包括开发银行各类资产项目和客户(包括控股子公司)、为开发银行资产提供各种担保的客户以及参与开发银行资产管理的其他客户。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 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 公 告

二、监督内容

(一)利用虚假业务信息和申请材料骗取开发银行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真实或虚假的客户信息、财务报表、项目信息等申请材料骗取开发银行资金。

(二)挪用、挤占、侵占开发银行资金。包括借款人或使用人违反合同,擅自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私分和转移项目资金,或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以及其他非法和违法使用。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 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 公 告

(3)恶意拖欠贷款本息或暂停开发银行空债务。包括转移和提取资金、逃废债务以及资产重组等重大业务事件导致的其他故意、故意和恶意逃废债务。

(四)提供虚假担保的行为。包括使用虚假或虚假的财务报表、产权文件、虚假登记等。,为开发银行支持项目提供虚假担保。

(五)侵犯开发银行权益、危及开发银行(包括控股子公司)资产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三,报告方法

各界人士如发现上述情况,可随时通过信函、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发展银行报告或汇报。举报人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负责,不得主观猜测、捏造事实、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诬告他人,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举报人可以签名或匿名举报。但为了尽快了解更多细节,启动调查程序,及时反馈相关处理结果,倡导举报人实名举报,留下详细联系方式,发展银行承诺依法为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举报人,请不要重复报告。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 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 公 告

第四,奖励

经调查,如果举报属实,开发银行资产损失得以避免或追回,开发银行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V.接受联系信息

报告受理或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街16号中国发展银行审计报告办公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8333171

电子邮件:jubao@cdb

六、本公告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解释,相关内容已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上公布

特此宣布

国家开发银行

2019年12月23日

标题: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 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 公 告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xw/15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