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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晖

目前,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政策已经实施了三年多。为进一步了解该政策的实施效果,以菏泽市30家银行机构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和现场验证,对个人二、三级银行账户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个人二、三级账户数量少且集中,银行间支出户渠道不均衡,账户使用分散,导致政策效果不佳,客户体验差,部分机构业务系统功能不完善。

完善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

个人二级和三级银行账户开发

(1)个人二、三级银行账户业务量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从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菏泽市辖内30家银行机构新开立个人二级账户122.21万个,其中6家国有商业银行开立111.39万个,占90.63%;辖内新增个人三级账户35.69万个,其中6家国有商业银行已开立35.64万个,占比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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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设个人二、三级银行账户的渠道发展不平衡,客户偏好明显。首先,机构之间有很大的差异。规模较大的银行机构或牵头机构拥有丰富的个人二、三级银行账户处理渠道,如柜台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智能终端等非柜台渠道。除柜台渠道外,小型银行机构只能通过手机银行的单一非柜台渠道开立。第二,客户在开立个人二、三类银行账户时更喜欢柜台渠道。对330名开立个人二、三类账户的客户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65.14%的客户通过柜台开户,34.86%的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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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类和第三类个人银行账户的使用方式不同。首先,个人账户用于网上有限消费和支付的比例不到一半。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46.33%的客户开设账户进行网上限量消费和支付;由于一类家庭数量限制等原因,共有53.67%的客户用于存款、投资和理财产品。第二,个别银行分批开二类户发放工资。例如,辖区内的村镇银行柜台分批开立员工工资卡的默认二级账户。应客户要求,柜员将客户升级至一级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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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二、三类银行账户没有独立的评估机制,推广手段单一。首先,只有少数大型机构将二级和三级银行账户评估纳入个人业务客户发展指标,主要根据客户数量进行评估。对于拥有多个账户和个人账户类别的客户,没有详细的评估指标。第二,少数银行机构已采取免除手续费的方式来促进二、三级家庭的发展。例如,交通银行鼓励客户通过采取无损失手续费、年费和账户管理费等措施来清理或降级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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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二、三类银行账户发展中的问题

(一)政策效果没有有效发挥。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菏泽市新增二类家庭122.21万户,三类家庭35.69万户。二类家庭有1,392,500户,三类家庭有357,500户,二类和三类家庭的总数占所有个体家庭的2.93%。根据调查,不到一半的客户开设二、三类家庭进行网上有限消费和支付。在30家银行机构中,3家村镇银行没有发展二、三级个体农户,5家地方法人实体没有发展三级个体农户。从业务量和使用情况来看,政策执行的预期效果尚未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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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户体验需要改善。首先,调查发现,客户通过柜台开立的二类和一类家庭的银行卡没有区别,银行卡有相同的面孔,没有指定账户类别信息,但系统中只有银行是单方面识别的。第二,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购买理财产品时,往往会被动地开立二类账户,导致忽视管理,形成睡眠家庭。例如,客户在兴业银行的“钱在掌柜”平台上购买理财产品。第三,配额管理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根据问卷调查,76.43%的客户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46.85%的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余额超过2000元的电子支付平台。相当多的受访客户希望提高二级和三级银行账户的管理限额,以满足日常网上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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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银行机构业务系统功能亟待完善。首先,改革体制只是为了满足央行的要求。银发[2018]16号文规定,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个人开立的二类和三类户数原则上不超过5户。法人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的系统设置可以满足开户数量的限制。但是,短期内客户频繁消费的二级和三级账户的数量没有限制,只有通过风险调查发现问题后,才能采取限制性措施。二是认证渠道不畅,导致大量虚假个人二、三类银行账户的开立。据调查,为了保护客户资源,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形成了相互信任的联盟,“五要素”认证服务在同类之间开放,而只有“四要素”认证服务在不同类型之间提供,面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银行等中小银行。中国70%的一级家庭集中在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中小银行通过非柜台业务开立二类账户时只能选择“四要素”进行认证,这无疑增加了开立二类和三类账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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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发展个人二、三类银行账户的建议

(一)训练下沉,增强宣传引导的有效性。一是指导银行机构制定客户开立、使用和注销个人银行账户的程序和数据清单。加强柜台“一线”员工培训,确保基层网点柜台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以满足客户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二是银行机构应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固定宣传的优势,继续向所有客户进行宣传,引导客户充分利用二、三类银行账户满足各种支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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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设置以增强客户体验。一是有效区分一类和二类账户卡介质。银行机构应根据个人账户的分类设置不同外观的银行卡介质,并在卡介质上注明个人账户的类型,为客户有效管理个人银行账户提供条件。二是提高二、三类家庭的管理限额。目前,二、三类个体家庭的交易限额不能满足客户的大额网上购物支付,建议根据客户的消费习惯和合理的交易流程适当提高管理限额。三是建立个人银行账户清算管理办法。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辖区内共有20,147,800户个人睡眠户,占全部个人账户的33.77%,占用了大量银行资源。建议参照公司银行账户长期户管理制度,制定个人银行账户休眠户的处置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国个人银行账户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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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一标准,推进认证渠道建设。首先,规范银行界面的应用。目前,银行机构使用的认证渠道有很多种,如中国人民银行小额支付、中国银联、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由于各方的认证渠道不断升级和变化,新旧版本同时存在,导致银行机构的接口标准差异很大。一旦接口标准调用不当,将导致信息认证的成功。建议银行规范接口应用,避免认证失败。二是建立统一标准的认证渠道。中国银联为银行机构提供全渠道认证渠道服务,中小银行将优先使用该认证渠道。因此,中国银联建立统一标准的认证渠道是规范银行机构准确应用认证渠道、防范黑客攻击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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