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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站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治理城市社区托幼机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如果配套幼儿园没有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规划,或者有完整的规划但建设不到位,应通过补充建设、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和购买的方式解决。已建成的社区配套幼儿园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移交,并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挪作他用的部分。社区托幼园所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公共公园经营,或委托作为包容性私人公园经营,而不是作为营利性幼儿园经营。《通知》对上述问题的整改任务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要成立城市社区托幼机构治理工作小组,以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为组长,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地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建立联合审判和管理机制,切实把深入调查、全面整改的任务落到实处。

标题: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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