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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唐晓东在7月15日的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和《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导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以下简称《准入标准》)两个文件意义重大。它明确回答了两个重要问题:“示范区要发展什么样的产业”和“第一个启动区能落地什么样的项目”,代表了示范区在探索项目管理和投资管理一体化体系创新、实现“一个目录明确导向、一个标准设定准入”目标、实现行业发展导向和项目准入标准省际统一等方面的实际成果。

唐晓东:探索建立区域产业投资项目一体化管理服务新机制

其中,一方面,《指导目录》用于对示范区新的市场主体进行投资指导和政策支持,从高起点促进国际标准和技术前沿的融合以及高技术产业的布局;另一方面,也是传统产业按照发展方向转型升级的基础,推动示范区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唐晓东:探索建立区域产业投资项目一体化管理服务新机制

准入标准坚持“生态背景、高端引领、集约高效、协调合作”的原则,采用刚性门槛和定向供给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从产业契合度、环境友好度、创新集中度和经济密度等纬度明确准入条件,以提高首开区新项目的招募质量。二者的最终目标都是促进产业布局的优化和要素资源的配置。

唐晓东:探索建立区域产业投资项目一体化管理服务新机制

唐晓东表示,下一步,示范区管委会将联合一市两省的信(工)信部门,与开发区内的两区一县五镇共同努力,有效推进《指导目录》和《准入标准》的宣传贯彻,探索建立区域产业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新机制,大力推进示范区产业绿色创新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实施计划的制定,加强招商引资的协调与合作。

唐晓东:探索建立区域产业投资项目一体化管理服务新机制

唐晓东表示,对于准入标准中提到的硬性指标,执委会将适当考虑区域发展阶段的不平衡性,推动第一启动区的五个镇制定自己的三年过渡计划,确保到2022年达到标准。同时,研究建立招商合作机制,形成产业分区指导、产业政策协调、重大项目咨询、产业联合投资、先谈利益保护、合理转移和利益共享、规范有序转移等工作机制。定期举办招商引资协作座谈会,加强两区一县招商引资过程中需求和问题的协调。

标题:唐晓东:探索建立区域产业投资项目一体化管理服务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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