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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王子林)* 8月14日中午,根据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7月29日(2019)民09终字第152号执行裁定,华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份形式获得华鹰科技1.3亿股,占华鹰科技总股本的4.69%。

*ST华映:福建省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

股权变更后,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以下简称“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将从20.47%提高至25.16%,信息集团将成为华英科技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国资委将成为华英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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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本次股权变更后,信息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1.02%的股权,福建电子信息产业风险投资合伙(有限合伙)将持有13.73%的股权,邢正证券资产管理-中国工商银行-邢正资产管理新中第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持有0.19%的股权,渤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渤海信托计划)将持有10.22%的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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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此次股权变动将为提高华英科技运营的稳定性、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华英科技的信用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创造有利条件。此外,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股权变更后12个月内没有通过二级市场增加或处置上市公司现有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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