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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高蓉通讯员杨润德)为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金源区率先颁布了《金源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评价细则(负面清单)》,加强了考核评价工作,推动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落实。

晋源区率先出台“负面清单”

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金源区创新创建城市评估评估机制在新发布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评估评估细则》(负面清单)中,首次采用负面清单法对被评估单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承担的各项重点和具体工作进行逐项评估。

晋源区率先出台“负面清单”

在本考核细则(否定列表)中,考核内容涉及10个方面30个具体内容,考核工作由区文明办组织实施,根据考核结果打分。评估不计算正面分数,只计算负面分数。如果有一项没有按照标准完成,将根据相应的权重扣除。扣5分并书面通知单位;扣分至8分,向区委常委、区文明委会议报告并作出通报;扣分达到10分,或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因不作为或行动迟缓,影响文明城市评价得分,被市委、区委批评的,取消文明单位和文明镇申报资格,并撤销文明单位和文明镇称号。

晋源区率先出台“负面清单”

金源区按照《考核评价细则》(负面清单)的实施要求,对全区的文明单位(包括街道)和文明镇进行全面考核和管理,全方位进行考核和监督,并定期上报。近日,晋源区文明办在第六次创建城市办公室例会上首次通报了扣分情况,引起了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由此可见,推行负面清单更有利于各单位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激发工作动力,有效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深入,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晋源区率先出台“负面清单”

编者:于涛

标题:晋源区率先出台“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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