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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勇)记者前天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已全面推进“两证分离”改革。自11月10日起,全省对纳入改革范围的106个企业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了“四证分离”改革。

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证书”和“照片”是市场参与者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营业执照是登记部门依法向市场主体颁发的主体资格证书;许可证是主管审批部门依法向特定市场主体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过“先许可后许可”和“多许可融合”的改革,营业执照日益成为企业的法定主体资格证书。如果你有执照,你可以从事不需要许可的一般商业活动。对于需要许可的特殊经营活动,仅仅获得“许可证”是不够的。在从事商业活动之前,你必须获得行业部门的许可。

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分许可”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采取适当的管理方法,将许可与营业执照分开,尽量减少许可的审批和发放,简化仍然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大力推进“许可后减许可”,将更多精力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督,着力解决“申请许可比申请许可容易”和“无法进入企业”的问题。

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证照分离”是指纳入改革范围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四项改革。全省推进的第一批改革项目涉及106项。具体来说,就是采取四种方式进行改革: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简化审批、完善措施。

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直接取消审批主要涉及两个审批项目。不再需要设置、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整、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被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可以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

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它主要涉及一个审批项目。取消审批后,为更好地开展行业指导,制定产业政策,维护公共利益,有关部门需要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的行政审批项目,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提交材料后可以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相关部门不再审批。

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简化审批是履行告知承诺。主要涉及19个审批项目。对于暂时不能取消但可以通过事后监督予以纠正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告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关部门应尽职尽责履行职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当场申请审批。市场主体应当信守承诺,在达到法定条件后从事特定的经营活动。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依法撤销审批,从重处罚。

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改进措施主要涉及84个审批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保留审批权限,优化准入服务。针对市场参与者关心的困难和痛苦问题,要精简审批材料,公开审批项目和程序;有必要缩短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有必要减少审批流程,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在放开审批项目的同时,要加强监管。有关部门也制定了改革项目的管理办法,并予以公布。通过不断优化和整合,最终形成事后监管、跨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处罚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证照分离”改革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这次改革中,国务院选择了审批频率高、社会关注度高的106个审批项目,其中“小餐饮、小副食品、小食品作坊经营许可证”在我省分为两项实施,小餐饮、小副食品按照备案方式进行改革,小食品作坊按照优化准入服务方式进行改革。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市场主体更快、更方便、更高效地申请许可。

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编者:于涛

标题:山西106项审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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