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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工行北京宣武支行返还“不当得利”

丢卡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照交100元

2005年02月24日 01:45:15

记者 王亦君

行只能收钱30.8元,可现在为什么还收100元?”崔先生很是想不通。从业人员告诉他,目前没有接到上面的通知,100元的补卡手续费必需要交。

对于北京市有“车本”的人来讲,没有这张卡就没法开车上路,崔先生只能如数上交100元的手续费,补办了一张牡丹交通卡。

据了解,牡丹交通卡是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交管局)与北京工行合作开发的ic卡,用于记录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事故解决情况等新闻。

“丢卡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照交100元”

北京市公安局1999年发布《关于对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实行牡丹交通卡管理的通告》规定,从当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在该市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须携带驾驶证和牡丹交通卡;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或接受交通事故解决的驾驶员,未持比较有效的牡丹交通卡的,交通警察依法可以暂扣其驾驶证;驾驶员在进行审验时,须交验牡丹交通卡。

“丢卡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照交100元”

“我现在是交通卡不离身。”崔先生说,“没有这个卡,驾驶证就不能年审,就成了废纸一张。”

据了解,持卡人的第一张牡丹交通卡是从银行免费领取的,目前北京市拥有此卡的有320多万人。

这100元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收钱?记者在北京市内几家工行的营业网点询问时,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门:“手续费”、“补卡费”、“工本费”、“罚款”,各种说法都有,有的银行从业人员甚至直接表示:“我们也不清楚这是什么费,只是按照上面的规定收的。”

“丢卡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照交100元”

记者在网上查询后发现,不论是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还是北京工行的网站上,补办各种银行卡的收钱标准都赫然在列,惟独没有牡丹交通卡的相关的内容。

“丢卡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照交100元”

崔先生所说“打赢官司”的那位,是北京一位“有车族”喻山澜。他认为,牡丹交通卡高额补办收钱于法无据,因为此状告工行北京分行。

喻山澜发现,牡丹交通卡的补卡收钱标准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批准,违反了国家计委等部门制定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钱管理办法》。于是,去年4月,他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了工行北京分行及宣武支行,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返还100元及利息,立即停止执行自定的牡丹交通卡补办收钱标准,并遵照有关规定向北京市价钱主管部门报批收钱办法。当年7月,喻山澜败诉;8月初,喻山澜上诉至市一中院。

“丢卡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照交100元”

今年春节前夕,二审法院判决,工行宣武支行在庭审中出示证据证实牡丹交通卡的价钱为30.8元,对多收的69.2元不能说明收钱的法律依据,据此判决撤销宣武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中国工商银行宣武区支行返还喻山澜补卡费69.2元及利息。

“丢卡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照交100元”

据北京市媒体报道,北京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折不扣地执行法院判决。”

记者2月22日下午致电北京工行个体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张爱民表示,他们正在和有关主管部门协调降低收钱标准,但最终收多少、什么时候进行调整,目前还不能明确。

“丢卡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照交100元”

行政管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认为,发行牡丹交通卡,是商业行为与政府管理职能混合在一起的服务,具备商业运作和行政管理的双重优势,即行政管理的强制性、垄断性与商业运作的利润最大化的结合。“因为此,要警惕商业机构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形成商业垄断,使司机完全失去了本应拥有的自由选择权。”

“丢卡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照交100元”

发新闻前夕,记者获悉,终审判决已经生效十多天,北京工行宣武支行尚未返还喻山澜补卡费69.20元及利息。

标题:“丢卡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照交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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