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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天津1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新闻网记者胡春艳)在天津设立气球射击店的赵春华,于年12月27日被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枪罪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 年初,这起“天津大妈枪射击摊牌事件”在网上被炒作,引发众多网友为被判刑大妈叫冤。

“天津大妈摆气枪射击摊被判三年半 今递交上诉状”

“客观地说,社会批评太过分了”今天,赵春华的代理律师许昕在接受中国青年报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判决并不错误,但他并不同意“这完全等同于对玩具/真枪定罪的量刑”的判决,而是“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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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许昕在天津市河北区看守所会见赵春华,在起诉书上签字,今天下午通过河北区法院向天津市一中院上诉。

根据天津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赵春华,51岁,中学文化,无职业。 年8月至10月12日,在天津市河北区李公祠大道亲水平台附近,设立射击店进行营利性活动。 10月12日22时,公安机关在巡逻中发现并将其逮捕,当场查获9支案发枪支及相关枪支零部件、塑料弹,其中6支被认定可以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河北法院认为,其行为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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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律师许昕认为,赵春华不构成犯罪。 他对中国青年报新闻网的记者说:“一审如果我做辩护人,我会为她无罪辩护。” 一审判决后,赵春华的女儿很快找到了许昕,委托他为母亲无罪辩护。 的第一天,许昕接手了这件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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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许昕一直关注着这样的仿真枪案例。 此前,他关注四川年轻人刘大将因购买网购真枪被判无期事件。 去年10月18日,福建高院作出复审决定,近期开庭,许昕也为刘大将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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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还没有全面调查阅卷,许昕对此事件提出了三种观点。

首先,真枪是真枪吗? 徐昕认为,有关枪械的形状不是枪,枪口与真枪有100倍的差距,将玩具枪认定为枪,用真枪定罪赵春华,违背常识。

“1.8j/cm²的标准,远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能性,枪支被认定为错误和荒谬。 按照这个标准,近距离击打身体是红点,不伤皮肤,也不需要治疗,威力远远小于弹弓。 ”。 法院是否应该适用该标准存在争议,他认为该标准也与上位法《刑法》和《枪支管理法》相抵触,法院使用该标准是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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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赵春华没有犯罪的主观意图。 “赵春华开气球射击摊牌两个多月未被处罚,按月缴纳摊位费,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认知和认知可能性。 ”。 许昕强调,赵春华不知道玩具枪是枪,也不知道放置气球射击场涉嫌犯罪,只将气枪射击游戏作为娱乐活动,缺乏犯罪故意性,不符合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枪毙罪故意犯罪,要求被告人知道行为对象是枪,如果不能说明这一点,就会反抗而产生故意的结果,也就是说不能认定有持枪故意,这是因为犯罪缺乏主观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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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赵春华放置气球射击场为生的行为,没有任何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害,没有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刑法应处罚的水平,但一审判处其3年6月有期徒刑,违反了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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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说:“赵春华是外来津外出务工人员,手臂刺骨,不能干重活,每天晚上摆摊,月入300元,按月缴纳摊位费、房租、社保等,余款勉强糊口,生活艰难,令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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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仿真枪的入刑标准,此前也存在争议。 据某媒体报道,在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提出要审查仿真枪的判刑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也提出了修改枪支鉴定标准的建议。 两人之所以关注“仿真枪”的问题,是因为近年来类似事件大幅增加。 蔡学恩说,近年来,仅在他所在的湖北地区,仿真枪涉刑案件就增加了30%以上。 朱征夫认为,必须停止“违背科学认识和生活常识”的鉴定标准导致的事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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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民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此类事件,关注过低的枪支认定标准”许昕呼吁通过这些事件,提高枪支认定标准,恢复到2001年标准枪口比动能超过16焦耳/平方厘米 呼吁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将仿真枪的定罪量刑与真枪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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