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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幕的“日记门”能否以儆效尤 邓海建 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12-16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广西钦州烟草局局长韩峰因日记流传互联网引起关注,日记记载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及经济往来。3月,韩峰涉受贿罪被捕,12月14日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3年,罚没个体财产10万元,追缴赃款69.5万元。(《云南新闻报》12月15日)

“谢幕的“日记门”能否以儆效尤”

韩峰的命运,因一本日记而改写。尽管“日记门”总算以舆论监督的胜利姿态完美谢幕,但值得观察的是:从一开始,民意就在不断追问——若不是这赤裸裸的日记“不慎”外泄,韩局长会否迎来东窗事发的这一天?如果韩峰的命运只是因为日记而改写,而不是一个因为违法乱纪而逆转,这样的严明判例,对公权执掌者究竟有多大的警示意义?或者说,看完“日记门”,观众会不会只是深有感触地说——日记有风险、涂鸦须谨慎?

“谢幕的“日记门”能否以儆效尤”

值得肯定的是“日记门”背后的究责机制及效率。其实放眼望去,互联网上此起彼伏的真假“日记门”并不鲜见:先后有广州处长情妇日记,湖北的公安局长日记,安徽的医院科长的日记……遗憾的是,这些不断被“配角”所证实的日记,却不断在地方职能部门的话语中被“证伪”。有人说,韩峰就是个舆情喧嚣下的倒霉蛋,写日记的那么多,个个如举报信般话语铿锵,多是不了了之,偏偏他被盯成了悲剧的典型——这话固然有所偏颇,但个中滋味,耐人寻味。

“谢幕的“日记门”能否以儆效尤”

于公民社会来说,公众关注的“日记门”,也许并不是其间的艳丽私隐,而是关涉公共好处的贪腐部分。私德或者官德的事件,法律是没法插手的,公众也只能谴责而已,过火了,反倒令法治要义有所失真;但“日记门”之所以屡屡掀起民意的强烈反弹,绝不在于故事的跌宕起伏,也不在于情节的瑰丽多彩,而在于某些公职人员贪腐的常态化令人咋舌。腐败如此容易,贪污如此招摇,数额如此巨大,相关如此多而杂,交易如此频繁……尽管是一张地方性的小网,却不得不令人浮想联翩。

“谢幕的“日记门”能否以儆效尤”

反腐不能靠“网友曝”,“日记门”终究也是靠不住的。即便网友个个火眼金睛,又或者公众个个如福尔摩斯,这种原生态的反腐力度,终究赶不上制度化的发力——譬如,写日记的官员是少数,写日记而被大家伙儿捡到的可能更是微乎其微。更重要的是,贪官未必都是“坏人”,甚至才华出众,放任其走上贪腐的道路,不仅是个体或家庭的损失,于公共好处来说,也不是我们所想见的。至于靡费在贪腐行为中的价钱,更是社会不可承受之重。

“谢幕的“日记门”能否以儆效尤”

制度反腐固然不太容易,但正因其难,才需要我们举一反三,尽早弥合其间的漏洞或罅隙。广西“日记门”谢幕了,主角终会罪有应得,但这能算是反腐或群众监督的胜利吗?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只要看看官员先生们从“日记门”中得到的启示就可得知。更关键的是,韩峰入狱了,诱导或纵容其走上这条道路的机制却岿然不动——换成另一个不写日记的“李峰”或“张峰”,结局又会怎样?

标题:“谢幕的“日记门”能否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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