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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哈尔滨市民乘坐春秋航空空企业的飞机时,出现了8个多小时的延误,航空空企业为此给予了人均200元的补偿。 但是,部分被投诉的乘客被春秋航空空列入“黑名单”,无法购买春秋航空空机票。 律师表示,航空空企业涉嫌剥夺公民自由迁徙权,也涉嫌违法。 (《法制日报》7月18日)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航空空企业这种方法,不仅明显“涉嫌违法行为”,从“黑名单”自身的角度来看,也是非常荒谬的,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黑名单”制度的原有意图和初衷。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众所周知,“黑名单”本来就是以“诚信构建”为中心的制度。 一方面是通过暴露各种不诚实的污点记录而建立的,另一方面是以警惕不诚实,维护社会诚信为根本目的。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上述春秋航空空的旅客“黑名单”肯定不具备这种诚信的核心。 航空空企业航班长期延误本身就是不诚实的行为,旅客对此表示不满,不一定是不诚实的“黑色”污点,而是正当合理的维权行为。 那么,为这种维权行为而名副其实地乱立“黑名单”,显然不能起到推动任何惩戒性不诚信、诚信的积极作用。 反而会进一步产生破坏诚信、助长不诚信的消极社会后果。 例如,航空空企业任意延误航班的不诚信,助长无视旅客权益的不诚信——今后,如果向旅客提出索赔,就可以随意“拉黑”旅客。 航空空企业是否有必要努力改善服务质量?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从这个意义上说,航空空企业单方面乱立“黑名单”,最终“拉黑名单”的不仅仅是旅客,还有自身的诚信、信用。 自己的航班延误很久,不考虑反省改善,反而苛责旅客维权,用“黑名单”的方法“报复”之类的航空空服务,今后有多少旅客想继续选择? 恐怕,不等航空空企业“拉黑”的旅客,广大旅客也将领先于“拉黑”的航空空企业吧。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出乎意料的是,诚信意义上的黑名单,随时会双向互动而不是单向互动——商家可以设置“旅客黑名单”、“拉黑名单”的顾客,旅客也同样可以拒绝“商家黑名单”、不良商家,就是这个道理。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当然,强调航空空企业乱立“黑名单”不合理,并不意味着任何旅客的“黑名单”都不合理,更有甚者,对比航班延误等现象,旅客 目前媒体经常曝光的过激暴力旅客不合理维权行为、霸机、停机坪、殴打乘务员等,不仅不合理,而且要严厉惩戒——这当然包括设立“旅客黑名单”等惩戒手段。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但在此,也必须强调确保“旅客黑名单”的公正合理性。 其一,“黑名单”的设置权不能轻易交给一方当事人或公司身份的航空空企业,应该由中立权威的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设定操作,实际上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也是“黑名单”制度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其二,作为“黑名单”具体识别标准的依据,在维护公共利益、安全方面必须充分确立,也就是说,一个旅客被“拉黑”的,只有那个“被冒犯”的航空空企业,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因此,对于上述“黑名单”,不仅要研究航空空企业的乱立行为,还必须进一步研究和完善“黑名单”设定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

航空空企业这种方法,不仅明显“涉嫌违法行为”,从“黑名单”自身的角度来看,也是非常荒谬的,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黑名单”制度的原有意图和初衷。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众所周知,“黑名单”本来就是以“诚信构建”为中心的制度。 一方面是通过暴露各种不诚实的污点记录而建立的,另一方面是以警惕不诚实,维护社会诚信为根本目的。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上述春秋航空空的旅客“黑名单”肯定不具备这种诚信的核心。 航空空企业航班长期延误本身就是不诚实的行为,旅客对此表示不满,不一定是不诚实的“黑色”污点,而是正当合理的维权行为。 那么,为这种维权行为而名副其实地乱立“黑名单”,显然不能起到推动任何惩戒性不诚信、诚信的积极作用。 反而会进一步产生破坏诚信、助长不诚信的消极社会后果。 例如,航空空企业任意延误航班的不诚信,助长无视旅客权益的不诚信——今后,如果向旅客提出索赔,就可以随意“拉黑”旅客。 航空空企业是否有必要努力改善服务质量?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从这个意义上说,航空空企业单方面乱立“黑名单”,最终“拉黑名单”的不仅仅是旅客,还有自身的诚信、信用。 自己的航班延误很久,不考虑反省改善,反而苛责旅客维权,用“黑名单”的方法“报复”之类的航空空服务,今后有多少旅客想继续选择? 恐怕,不等航空空企业“拉黑”的旅客,广大旅客也将领先于“拉黑”的航空空企业吧。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出乎意料的是,诚信意义上的黑名单,随时会双向互动而不是单向互动——商家可以设置“旅客黑名单”、“拉黑名单”的顾客,旅客也同样可以拒绝“商家黑名单”、不良商家,就是这个道理。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当然,强调航空空企业乱立“黑名单”不合理,并不意味着任何旅客的“黑名单”都不合理,更有甚者,对比航班延误等现象,旅客 目前媒体经常曝光的过激暴力旅客不合理维权行为、霸机、停机坪、殴打乘务员等,不仅不合理,而且要严厉惩戒——这当然包括设立“旅客黑名单”等惩戒手段。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但在此,也必须强调确保“旅客黑名单”的公正合理性。 其一,“黑名单”的设置权不能轻易交给一方当事人或公司身份的航空空企业,应该由中立权威的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设定操作,实际上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也是“黑名单”制度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其二,作为“黑名单”具体识别标准的依据,在维护公共利益、安全方面必须充分确立,也就是说,一个旅客被“拉黑”的,只有那个“被冒犯”的航空空企业,

“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因此,对于上述“黑名单”,不仅要研究航空空企业的乱立行为,还必须进一步研究和完善“黑名单”设定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

标题:“滥设“黑名单”拉黑航空企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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