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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在校小学生因采访中一句“很黄很暴力”惹火烧身 一点网友因为此启动“人肉搜索” 谁侵害了13岁少女的隐私权 2008-01-09 本报记者 王烨捷 来源: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谁侵害了13岁少女的隐私权”

一天内收集了1200名网友的回答的热讯“呼叫人肉搜索——张某——在黄家暴”,于1月8日突然蒸发。 但是,关于该帖引发的“黄色暴力”的舆论讨论并没有停止。 “论坛管理员也注意到这样的帖子可能侵害了少女的合法权益,相关的文案刊登在报纸上之后,可能就删除了帖子。 ”。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研究员陈晨说。 2007年12月27日晚,国内有影响力的电视台在网络视听信息中,出现了北京13岁女学生张某接受采访的场景。 该女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次在网上查资料时,网站突然弹出来,呈黄色暴力,所以很快就关闭了。” 张氏的外貌和真实姓名都是通过信息公开的。 关于张某的视频、照片、恶搞漫画、投稿随后开始在网络上泛滥。 特别是前述的“色情暴力”的投稿,从1月1日发出到1月5日凌晨达到了1200件。 其中,匿名人士详细公开了张某的出生年月日、所在学校、平时成绩及获奖奖金,复印件精确到张某的出生医院名称。 另外,好事者还公布了某年中小学生书法比赛名单。 其中有张某的名字。 随着张某和“性感暴力”一词的流行,谁侵犯了13岁少女的隐私? 为了“奖金”,网民在找13岁的少女吗? 有网友认为,张某对各种新闻的搜索之所以得到如此广泛的网民支持,与“人肉各大搜索引擎机制”密不可分。 “人肉搜索”是指将各搜索引擎搜索到的新闻人工进一步“提取”,并进一步有序化。 最典型的“人肉搜索”概念来自“猫扑”网。 这个网上经常有问题。 提问的人往往会使用“猫扑”的虚拟货币mp来鼓励帮助自己的人。 虽然mp不能吃不能喝,但是很多人醉心于赚越来越多的mp。 习惯通过回答问题来赚取mp的人把“猫会跳跃”称为“赏金猎人”。 出现了感兴趣的场景,需要有人处理问题,用“猫扑”发消息,约定一定数量的mp作为报酬。 “赏金猎人”看到这个帖子,就会通过各个搜索引擎去寻找问题的答案,并争先恐后地仔细搜索帖子。 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各大搜索引擎机制”。 张先生不幸遭遇“人肉搜索”。 在这件事上,有人在“猫扑”网络上启动了“人肉各大搜索引擎”。 在“向张某道歉”的网络公开信中,网民“王老板”对自己制作的张某接受采访的视频截图进行了公开道歉。 王先生在信中表示:“我在视频网站上剪了几张图,冠以‘黄色暴力’的主题发表。 其中一个叫小张的女孩自己没有什么看法,但我觉得她说的这五个字很有趣。 “黄是暴力的”对小张来说意味着网站不好的文案,对我来说意义是另一回事,只是借小张之口,在心里扎堆而已。 ”。 据悉,许多网友在被删除的帖子中表示,很可能是接受记者采访而创作的台词。 特别是“人肉搜索”的张某,发现他是成绩优异,获奖无数的学生。 一位网友说:“面对电视台记者,她面不改色地向全国观众撒谎,她不知道自己的话要负责吗? 从小就敢这么做,长大后不知道会堕落到什么程度。 对孩子来说,成绩非常重要,但如果思想道德受损,成绩再好也没用。 ”。 青少年问题专家:据儿童称,教育者和媒体工作者有责任 “张某的话不客观,是为了迎合电视编辑和节目制作目的的需要,不代表她自身的价值观。 这种怀疑有其合理性,但与小学生的成人化表现相比,矛头不应该指向这孩子本人,而应该考虑教育者和媒体工作者的责任。 ”。 面对网友的质疑,陈晨说,保护孩子的权利,必须从多方面着手。 “如果没有读者的激烈评价,媒体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种针对孩子的事情的方法是以牺牲孩子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目的的侵权行为。”陈晨还说,网友发起了“人肉搜索, 她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涉及信息报道、电影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不得公开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其未成年人的资料。” 即使是犯罪者,不满18岁也可以得到“非公开审理”的保护,做着“黄色暴力”的主人公张某明明不满14岁成绩优异的学生,为什么会被“人肉搜索”攻击? “这种在网络上进行批评行为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有人在网上发恶搞小学生的视频、漫画、照片,损害了小学生及其家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而且,我国《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以任何方式侮辱、诽谤、中伤陷害公民。 ” 团中央权益部:被害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团中央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称《未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这都是在网上, 该负责人指出,我国《未担保法》在第三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五十条中关于保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公司事业组织、城乡基层 全社会要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气,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 该法还在第39条第1款和第69条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该负责人认为,个别网民无视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故意公开张某的个人新闻,炫耀一时的语速,伤害张某的隐私,这些行为应受到谴责。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被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机关应当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从家庭角度看,未成年人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防患于未然。 从学校的角度看,未成年人老师应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帮助未成年人远离侵害。 从社会角度看,信息媒体特别是平面媒体的发布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尊重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不良新闻的监管力度,严格掌握准确的舆论导向,打击司法机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打击全 本报将继续跟踪此事的进展。 / h// h//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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