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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纵深

国务院调查组离开之后

――本报独家调查阜阳奶粉事情善后乱象

2004年07月12日 02:41:08

记者黄勇通讯员,387◇生

去年10月出生的悦悦让她年轻的父母很烦恼。 悦悦的父母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桑营镇宋寨村的农民。 悦悦出生后不久,因为母亲奶水少,后来吃了列入黑名单的“阳光贝”奶粉(权威部门的蛋白质含量只有2.13% )。 今年以来,悦悦悦开始相继出现面部水肿、咳嗽、发烧等症状,在乡镇卫生院疗效不佳。 今年4月25日,悦悦的父母在电视上看到了国务院调查组前往阜阳调查劣质奶粉的新闻。 他们看着自己的孩子,脑袋浮肿,手脚还和出生时一样,坐在床上坐立不安。 他们预感不妙,带着孩子来到太和县中医院。 4月25日,悦悦悦悦有幸到医院接受免费治疗,但4月27日,国务院调查组宣布,“免费午餐”将很快中断,太和县中医院将停止对悦悦的免费治疗。 理由是她不符合免费治疗的条件。 悦悦悦的父母没有多少经济来源,只好带悦悦离开医院。 在一位亲属的指导下,他们来到阜阳市人民医院儿科门诊。 姓李的儿科医生诊断悦悦悦患有“营养不良综合征”,建议在当地医院治疗。 4月27日,悦悦悦悦的父母带着市医院的诊断病历来到太和县人民医院。 医院的病历上明确记载悦悦悦是“营养不良综合征”,但是医院依然不同意免费治疗。 悦悦家人不得不在医院自费治疗。 到今年5月2日,悦悦悦的父亲和祖父在外面辛苦地花了大半年赚来的4700多块钱,不得不中断治疗回家。 此后一个多月,悦悦将在村、镇卫生院、诊所接受治疗。 头越大,发烧、咳嗽等病情一直不见好转。 今年6月23日,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孔维铉律师在得知悦悦的遭遇后,通过阜阳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找到了市长刘庆强。 刘市长断然指示说:“太和县政府请按照市政府关于免费医疗和救助的规定,认真妥善解决。” 太和县人民医院在当天,“被迫”第二次收到悦悦悦,但仍未组织专家就悦悦的病情举行研讨会。 6月28日,刚治疗没几天,医院又要停药,孔维铉律师再次赶到现场协调,医院才恢复生命,但悦悦的家人依然在担心,免费治疗的“午饭”,到底有多少 孔维铉律师表示,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救助食用劣质奶粉受害儿童办法》的规定,救助受害儿童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4个―― 1、受害儿童家庭在本市购买劣质奶粉的相关说明资料中, 2、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受害儿童用劣质奶粉质量检验报告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医疗费、治疗费证明 4、阜阳市采用劣质奶粉治疗营养不良综合征专家组出具的鉴定结论。 但令人费解的是,阜阳市卫生局制定的《阜阳市劣质奶粉致婴儿营养不良综合征诊治指导方案》中,没有评价营养不良症不可缺少的“正常参考值”。 对于实验室检测数据如何支持营养不良的诊断,也没有确定的规定,只有“血浆蛋白明显下降,免疫和蛋白大量下降”等模糊说法,客观上搅乱了评价标准。 当记者在阜阳市卫生局要求关于评价营养不良症状的正常标准时,一位负责人在桌子上倒下半天后说:“没有找到。” 负责人说:“营养不良的症状一次也没有反复,所以本来诊断就不容易。” 阜阳市整体营养不良综合征诊治方案没有确定的评估数据证明,但太和县人民医院儿科向记者提供的《关于患儿悦悦的病情证明》中列举了他们自己明确的一系列所谓“标准”。 按照他们列举的标准,悦悦悦悦的各项检测数据都是正常值。 该证书还称相关检测结果已获该县劣质奶粉营养不良患儿医疗急救专家组(以下简称“太和县专家组”)医生师范范某指示。 所谓“会诊”,就是指范某某人。 记者随后来到设在太和县卫生局的县专家办公室。 负责专家组日常工作的太和县卫生局干部鲍绍刚告诉记者,他没有组织过针对患儿悦悦的会诊,至少负责日常事务会诊的他自己不知道这件事。 今年5月2日,悦悦的父亲来到阜阳市人民政府内设置的奶粉投诉受理处,反映悦悦吃了“阳光贝贝”奶粉导致营养不良症状,但医院拒绝免费治疗。 投诉受理处没有按照市政府《救助办法》的规定首先给予鉴定,而是要求踢回球,将案件转发太和县卫生局,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太和县卫生局继续往太和县人民医院踢球。 太和县医院反应迅速,5月3日,太和县人民医院儿科出具了上述《关于患儿悦悦的病情证明》,严堵了悦悦父亲的投诉之路。 记者在采访中表示,阜阳市太和县和阜南县等农村,食用黑名单劣质奶粉的患儿,得不到鉴定机会,仍在家中治疗,得不到政府免费救治。 住院治疗的患儿家庭和医院之间,阜阳当地医院单方面拒绝免费治疗引起的纠纷有近10起。 作为病情鉴定主管部门的阜阳市卫生局了解这种情况,但迄今为止还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应对措施。 调查组走了两个多月,劣质奶粉商人还没到事件的地步 小奥强是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英雄”。 去年8月6日,出生时发育正常,但吃了标示“伊鹿”的婴儿奶粉一个月后,出现持续高烧、腹泻等症状,被诊断为典型的劣质奶粉导致的严重营养不良综合征。 他的家人不断投诉,终于打开了“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盖子。 6月23日,小奥强代表父母正式起诉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部分非法商人。 夫人的父母韩某、高某也以原告的身份起诉了这些商人。 记者今天从阜阳市中院获悉,法院受理了此案。 去年11月,小奥强的亲属将“伊鹿”品牌的样品送到阜阳市疾病防治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结果表明,“伊鹿”奶粉的主要营养成分蛋白质只有6.69%,远远低于国家标准。 吃小奥强不合格的“伊鹿”奶粉是导致他营养不良综合征的原因。 奥强的亲属多次直接与销售商张某等谈判,张某等承认向原告销售“伊鹿”奶粉的事实,并提出了“伊鹿”奶粉的供应商。 随后,原告亲属向有关部门投诉,经太和县客户协会和太和县工商局立案调查,于去年12月查获3起仍在销售的“伊鹿”奶粉,并取样送检。 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所检测报告显示,“伊鹿”奶粉不合格。 被告在接受工商调查时承认“伊鹿”奶粉不合格,并承认这些不合格奶粉卖给了张某等被告。 据调查,太和县食品经营部成立于2001年8月,注册经营者为被告刘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高某作为刘洁的配偶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销售不合格奶粉的行为,给小奥强造成了巨大的人身伤害。 奥强治疗期间,头上只扎了针,头上有密密麻麻的针眼,就像拔了毛的鸡翅一样,惨不忍睹。 医院发出了几次病危通知书,微弱的幼小生命走在生与死的边缘。 原告奥强是襁褓中的婴儿,还没有愤愤不平的表情和诉苦的声音,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吃不合格奶粉带来的一切后果。 智力障碍、体弱、身材矮小等都会给原告小奥强以后的健康、读书、就业、结婚带来巨大的生理和心理创伤。 此外,小奥强因食用不合格奶粉而遭受巨大损失,也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原告韩某、高某遭受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已经迫使韩某、高某正常生活。 因此,原告诉讼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损失、精神损失等近25万余元,其中小奥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其父母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奥强叔叔高政因持续帮助他辩论,成为另一位曝光阜阳劣质奶粉的英雄,备受全国媒体关注。 高政向记者透露,实际上被告躲在太和县家中,但有关部门在逃,一时无法追查,国务院调查组离开两个多月后,追查工作仍未取得进展。 现在,在法律道路上帮助小奥强维权成为原告也是最终无奈的选择。 人们期待着法律在小奥强乃至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对所有受害儿童有一个说法。 受害者鼓起勇气重新申诉 国务院调查组的到来,老实巴交的阜南县张寨镇农民杨成俊出雾,终于鼓起勇气时隔一年向阜阳市政府提出申诉。 去年6月27日,阜阳劣质奶粉未引起公众观察时,医院检查合格自己养育4个月大的孩子杨顺重的杨成俊,从阜阳市兴源酒业有限企业购买的“阳光贝”奶粉,导致自己孩子严重营养不良。 被投诉的阜阳市工商局12315客户投诉举报中心经调查、取证,验证该企业品牌奶粉确实不合格。 但是,该举报中心的调解结果令人困惑:阜阳市兴源酒业有限企业只承担投诉人杨成俊给孩子看病等各项费用的80%的5489.76元,剩下的20%为1372.44元,但让投诉人自己承担。 调解书最后注明,一次不重复调解解决,签字后,双方对这件事互不追究。 杨成俊告诉记者,当时需要钱来继续治疗孩子的病,所以他勉强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劣质奶粉的行动开始后,他向律师咨询,得知阜阳市工商部门让他承担20%损失的所谓调解没有法律依据,不法商人要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标题:“国务院调查组离开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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