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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造假“负翁”变“富翁” “最年轻富豪”

怎么空手套走7.6亿元 2006-09-05 濮阳信息港记者 蒋作平 谭浩 江毅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星电力”)原董事长周益明被判入狱,但明星电力国有股权转让的案件调查并未结束。 戴着“福布斯最年轻富豪”光环的周益明,进入主明星电力时,净资产竟为负,他是如何获得明星电力价值3.8亿元的控制权的? 《新华视点》记者通过深入调查,“民营公司家”在空国有上市企业犯罪流程图跃居纸上:第一步,中介机构疯狂造假,一夜之间虚构了周益明27亿元的价格。 第二,银行高管计划周益明通过贷款收购股票。 第三,国有股权转让决定草率,带狼入室。 第四,国企高管内外勾结,放任周益明侵占国有资产。 虽然这个四步骗术其实并不高明,但绝大多数监管环节都被破坏了,周益明顺利实现了“空手套白狼”,涉案金额达到7.6亿元。 11万元购买27亿元价格 明星电力是遂宁市380万人口的水、电、气主要供应商。 2002年8月,周益明获悉明星电力拟转让28.14%的国有股权,价值3.8亿元。 当时的明星电力没有外债,公司的流动资金达到1亿元,良好的资产状况引起了他强烈的兴趣。 周益明立即成立深圳市明伦集团与遂宁合作,当时他的净资产实际为负,但按照规定,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能超过集团企业净资产的50%,周益明和他的明伦集团收购明星电力股份 为了达到收购资格,2003年3月,周益明找到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净资产必须在10亿元以上。 在拿到企业资料的第二天,该事务所编制了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资产审计报告。 更奇怪的是,由于收购上市公司需要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补充了2001年度的虚假审计报告。 周益明一夜之间从“负翁”变成了“27亿元富豪”,而付出的代价却只有11万元的业务费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吴光影承认,在审计报告出炉的过程中,事务所没有向明伦集团派遣进行资产核对的人,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像明伦集团这样的企业。 事实上,1995年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因违规受到警告处分,2005年更名,同年因违规被注销。 多年来,这种多次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活跃在这个领域,据公安机关介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两年内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竟然多达5000份! 银行高管计划 贷款成为收购资金 。 在明星电力事件中,银行内部的“潜规则”被周益明发挥,不仅通过银行贷款组建了集团企业,还通过与一些银行高管的“深交”,非法获得贷款用于直接收购资金。 遂宁市公安机关侦查显示,2002年8月,周益明在与明伦集团和遂宁市协商收购的同时,暂时成立了所谓的集团企业。 他先用10万元认购深圳某企业,再用8000万元银行贷款反复结算,增加母公司和7个子企业注册资本3亿元,到2002年12月明伦集团正式完成工商注册。 此时的周益明背负着“27亿元价格”的光环,但他还没有出钱收购明星的电力所有权,他的目光聚焦在了银行贷款上。 根据证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银行贷款用于收购上市公司,这似乎又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但周益明与银行高管的“深入交往”起着重要的作用。 据公安机关介绍,周益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郭俊明和上海浦东快速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行长韩茂胜等“交情很深”。 郭俊明接待过周益明的两辆高级轿车,过年和节假日可以领取银行卡等“节日费”,周约他赠送别墅。 韩茂胜为了增加银行存款的业绩,找过周益明帮助很多,韩也在其中取得了“业绩”和“经济效益”。 据 郭、韩等报道,2003年周益明向他们确定收购明星的电力资金存在缺口,希望他们“支持”。 但是,银行资金不得用于收购上市公司。 为了规避监管,华夏银行广州分行、浦发深圳罗湖分行以及广发深圳分行春风路支行都制定了“过桥贷款”方案:以公司流动资金的名义给周益明放贷,他获得3.8亿元资金,“空手套白狼” “盲人”“聋哑人”和“小偷” 周益明在聪明的骗术面前,重叠监管部门,成为“盲人”和“聋哑人”,但企业国有股东代表不仅没有履行监管职责,还受贿, 所有权转让前,遂宁市派调查组到深圳市考察明伦集团。 周益明精心安排,带着他们去自己合伙人的公司参观,说是自己的公司。 这样赤裸裸的诈骗,居然成功地蒙混过关。 记者接触到的多位当地干部表示,揭发周益明的诈骗其实并不难。 明伦集团说有27亿元总资产,那么大规模应该总是由各方面的数据和事实支撑着。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注册资本,到税务部门查税收,到公司仓库看产品,参观公司时看看营业执照,就不难发现明伦集团的真实身份。 记者拿到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份审计报告,粗略一看,发现漏洞百出。 反映2002年“借款”项目,期末数为13件,其中上千万元达到10件,仅5000万元就有2件,共计313万多元。 这样不完备的虚假报告竟然成为“购买”明星电力的“通行证”。 但事发后周益明提供的这两份虚假报告重新审计显示,2002年底明伦集团总负债已达到2.8亿元,净资产实际为负647万元。 事实上,遂宁当地干部向记者透露,当时,明伦集团是否有实力,不能只凭周益明提供的审计报告就得出结论,应邀请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但最终未被录用。 周益明被捕后,他本来打算“捞”几亿元,后来让明伦集团破产,引退。 他进入主企业不到四个月,就从明星的电力中扣除了5亿元。 然而,面对如此巨大的可疑资金流失,作为企业国有股代表的总经理周某非但没有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反而收受周益明的贿赂,眼睁睁看着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初步表明,目前明星电力原总经理已经“双规”,收受贿赂达百万元以上。 “合同诈骗罪”,我国资本市场的“达摩克利斯剑”? 周益明因“涉嫌挪用资金”被逮捕,据了解,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对明星电力案件进行调查,目前已进入诉讼阶段。 一些学者认为,将可判处无期徒刑的“合同诈骗罪”引入明星电力案件审理,将为我国资本市场规范的快速发展祭奠“达摩克利斯剑”,从而极大地改变当前资本市场犯罪的打击不力现状。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唐清阳认为,近年来,大股东违法犯罪的方法大多相似,表现为虚假注册资金、挪用资金、违约担保等,但最终目标是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 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往往将大股东这一系列行为割裂对待,仅以虚假登记、挪用资金等罪名分别定罪量刑,但忽视其行为总体上是欺诈行为,不仅要从根本上保护国有资产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因此,按照《罪刑法定》差不多上下,处理类似案件有新的思路,应该加大刑法的打击力度。 濮阳信息港成都9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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