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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由于文物和文化艺术品的高价值,必须获得文化部门的批准文件,并缴纳较高的进口环节税,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与国内民众接触和欣赏的机会。这些商品大部分在海外交易后储存或展示在海外,部分通过非正常渠道进入中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消费越来越成为人们向往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国内外群众对文物和高端艺术品的投资需求也越来越大,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在中国发展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综保区文化保税政策利好不断释放

这一问题有望在新一轮综合保税区改革中得到改善。此前,海关总署、文化旅游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艺术品审批和监管程序的公告》和《关于优化综合保税区文物进出境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文物和文物艺术品进入综合保税区应当备案管理,无需办理审批和纳税手续即可在综合保税区内存放和展示。如需进入国内市场,应按有关进口规定办理审批和税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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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这项政策的实施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又一实质性举措。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赞赏,认为利用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优化境外文物艺术品进入保税区的监管模式,简化文物艺术品的备案手续,实施文物进出境登记审核,有利于文物艺术品的保税仓储和展示,从而进一步促进国内外文化交流,吸引国际文物和高端艺术品市场向中国转移,有利于境外文物在中国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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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艺术品保税仓储为例,新政规定,在货物进出综合保税区及境外申报时,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出具批准文件,海关不再审核相关批准文件。以前,企业根据需要从境外进出口艺术品的,应当在艺术品进出口前向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批准文件,申请人凭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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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在艺术展览方面,《新政》明确规定,如果在区内外开展艺术展览、展览、艺术进出口等经营活动,海关监管手续凭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特别是同一批艺术品,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可以多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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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旧政策相比,手续简化无疑是新政的最大收获:艺术品以保税状态从国外存放在综合保险区,即第一线入境环节,行政部门不再签发相关单证进行验证,极大地提高了艺术品进口环节的通关效率。同一批艺术品免去了企业反复审批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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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粤港澳大湾区书画名家作品展”在广州南沙区文化交流中心举办了6天。本次书画展览的展品中,有66组作品以保税文化艺术的形式通过陆路运输进入香港南沙保税港区,并依托“保税展示交易”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创新体系在区外展示。本次展览主要包括书法和国画,是广东自贸区首个文化艺术保税展览业务。在上述文化保税政策下,通过监管程序的后移,综合保税区艺术品流通渠道和展览仓储功能得以建立,这不仅给广大的收藏机构和收藏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方便了内地文化市场与海外市场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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