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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603000)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赖襄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资源税法》的相关情况。

税务总局:多项举措促进《资源税法》顺利落地

但赖襄表示,资源税法的实施给税收征管和服务带来了许多新的变化。与资源税暂行条例相比,《资源税法》吸收了近年来税收征管和服务的有效做法,践行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体现了深化“分配服务”改革的要求。他说主要有三个新变化:

税务总局:多项举措促进《资源税法》顺利落地

一是简化了征收期限,有利于减轻税收负担。原条例规定的纳税期限为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或一个月,具体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与大多数税种的申报期限不一致。新税法规定,纳税人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申报纳税,并将申报期限从10天改为15天,与其他税种一致,这将明显降低纳税人的申报频率,有效减轻税收负担。

税务总局:多项举措促进《资源税法》顺利落地

二是税目和税率标准化,有利于简化纳税申报。新税法统一规范了税目,分类确定了税率,为简化纳税申报提供了制度基础。据此,税务部门将优化纳税申报,提高征管信息化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申报服务。

税务总局:多项举措促进《资源税法》顺利落地

三是加强了部门间的协调,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资源税的征管工作是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特别是减免税的认定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助。例如,税法规定对在枯竭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免30%的资源税,并授权各省对低品位矿山减免资源税。执行这一政策的先决条件是查明贫化地雷和低品位地雷。新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部门间的良好合作有利于减少纠纷,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总局:多项举措促进《资源税法》顺利落地

但赖襄表示,今后税务机关将全力做好新税法的实施准备工作,包括制定配套的征管办法、优化表格凭证和征管信息系统、做好税法宣传解释、纳税咨询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明年9月1日资源税法的顺利实施。

税务总局:多项举措促进《资源税法》顺利落地

在谈到资源税实施前税务部门的征管准备工作时,布赖襄说,资源税实施还有一年时间,税务部门将抓紧做好实施资源税的以下准备工作:一是起草和制定配套的征管措施,细化和规范征管措施。二是优化和完善表格、证件和信息系统。简化证书和证书的编号和数据项,以方便纳税人理解和申报。优化网上申报系统,提高网上申报速度。第三,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税务咨询和业务培训,确保政策到位、税收服务优化。特别是,我们将重点培训一线窗口人员,如税务服务办公室和12366,及时准确地回答纳税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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