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条例》共分10章77条,涉及每位太原市民的日常出行,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知识包含在学校课程中
《条例》强调对青少年进行道路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法制教育课程。”此外,校车、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重型卡车应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转向提示装置,并与相关动态监测系统连接。
电动自行车可以在上路前注册
《条例》第三章对车辆和驾驶员作了明确定义。“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汽车、燃油汽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装配、安装和改装装有动力装置的两轮、三轮车辆;动力装置直立行驶的单轮和双轮平衡车辆等车辆禁止在道路上行驶。此外,“不要安装或使用不合格的排气管、扬声器、大功率扬声器、遮阳篷和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禁止用他人的分数代替或者组织、介绍他人的分数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牟取利益。"
乘客不应妨碍安全驾驶
重庆万州的公交车事故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条例》制定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真研究,增加了乘客的义务,确立了法律责任。
乘客应遵守的规则如下:“不要妨碍驾驶员的安全驾驶”、“不要向车外投掷或投掷物体”、“在打开或关闭车门时不要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时不要从车辆左侧上车或下车”以及“在机动车辆行驶时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违反《条例》规定,乘客在驾驶过程中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的记者张小丽
编者:于涛
标题:乘车人妨碍安全驾驶将受处罚
地址:http://www.tjsdzgyxh.com/tyxw/1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