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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阶段,交易商协会将继续严格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不断提高自律措施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冲击性。特别是个别发行人涉嫌虚假财务信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查处相关发行人和责任中介机构,强化市场纪律,确保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债务融资工具自律处分呈现结构性变化

2019年上半年,随着市场运行和风险特征的新变化,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违规案件呈现出“常规案件少、大案多”的新特点。

英国《金融时报》记者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获悉,今年上半年,交易商协会启动了一项自律调查程序,要求39家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进行自律调查和自律。调查73次,组织了7次自律会议,进行了32次(人)自律处罚,涉及8家发行人、2家主承销商、1家律师事务所和21家中介机构

债务融资工具自律处分呈现结构性变化

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下一阶段,交易商协会将继续严格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不断提高自律措施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冲击性。特别是个别发行人涉嫌虚假财务信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查处相关发行人和责任中介机构,强化市场纪律,确保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债务融资工具自律处分呈现结构性变化

常规违规减少,恶性违规增加

与去年同期相比,2019年上半年,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调查和自律处置的结构性变化明显。最突出的结构变化之一是,一般侵权行为有所减少,但恶性侵权行为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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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商协会公布的自律处罚发展情况,上半年,定期财务信息合规披露比例超过99%,只有14家发行人未能及时披露2018年年报和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比去年同期减少15家,下降52%,反映出离境行人合规意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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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些违约企业也犯下了恶性违规行为。据报道,上半年被处罚的8家发行人中,有5家为债券违约企业,所有相关企业均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严厉警告或公开谴责,其债务融资工具业务被暂停一段时间甚至无限期。此外,经销商协会还对康德集团、康德信、康美制药、洛瓦科技等受到广泛关注和质疑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公布了部分企业的自律处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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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不久,由于康德集团和康德信长期虚假披露财务信息,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相关重大事件信息在存续期间未披露,债务融资工具存在重大风险或违约。经2019年交易商协会第八次自律会议审议,决定对康德集团子公司康德信进行公开谴责,责令其整改并暂停与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业务。自律决定于2019年7月3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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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中间人受到自律的调查

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机构承担着资本市场“看门人”的重要职责。然而,在实践中,一些中介机构严重失职。因此,交易商协会增加了对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机构受到了自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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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上半年,经销商协会进行了73次自律调查和自律询问,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倍。其中,发行人增加17倍,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增加12倍,超过去年全年。在市场普遍质疑金融真实性的情况下,交易商协会及时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自律调查,一些中介机构发现了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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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钟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其在对洛瓦科技2017年度报告的审计中明显未履行尽职调查而被给予警告并被停职6个月。根据交易商协会此前的公告,中兴华作为罗瓦科技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师,存在以下违反同业市场自律管理规定的行为:一是罗瓦科技受限资产的审计程序不到位;二是洛瓦科技大额银行存款缺乏函证,洛瓦科技业务往来函证等文件不全,洛瓦科技经营收入审计证据严重不足。此外,中兴华未能积极配合协会的自律调查,未能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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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他机构的违规行为将在最终处罚决定做出后及时公布。

侵权责任落实到人

只有将违规责任落到实处,才能进一步增强自律的惩戒效果。

上半年,经销商协会对责任人进行了21次自律处分,占65.63%,同比增长近20个百分点。处罚对象包括发行人主管领导、信息披露负责人和中介机构签字人。除了通报批评和警告等声誉处罚外,被确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纪律处分也得到适当采纳,并监督相关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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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对于康德集团和康德信的重大违规行为,交易商协会不仅对两家发行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公开申斥、严厉警告和警告,认定其中一些人不适合进入债务融资工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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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债券市场统一执法

上半年,交易商协会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和一系列安排,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债券市场统一执法。目前,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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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相关意见,加强监管执法,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根据这一意见,中国证监会将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违法行为进行统一执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按照现行职责分工做好债券市场的行政监管工作;债券市场自律组织和其他市场参与机构应当做好自律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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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推进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意味着中国债券市场监管体系更加完善,这反映了中国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的趋势。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是提高债券市场定价有效性、减少信息不对称、促进投资者保护、有利于债券市场进一步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一步。

标题:债务融资工具自律处分呈现结构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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