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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北京举行。央行副行长潘因故未能出席,央行金融市场部主任邹兰岱发表了讲话。

“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积累、扩大和暴露,到持续至今的清理整顿,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得到的教训非常深刻,值得认真反思和总结。”潘在讲话中指出。

央行: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都要从严监管

潘说,目前,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方兴未艾。在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互联网金融和金融技术的新形式和新模式将不断涌现,并将继续给金融业带来深远的影响。从清理整顿网络金融风险的过程来看,以下经验值得总结和反思:

央行: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都要从严监管

首先,各方都没有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属性,互联网金融仍然是金融,金融技术也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金融的本质不能被观念的转变和技术的外衣所改变。fintech或techfin、ico或sto应该通过令人眼花缭乱的术语来识别其业务活动的本质。

央行: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都要从严监管

第二,互联网金融和金融技术并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但它们的风险更具传染性和利益相关者性,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的风险也更加突出。一方面,由于跨境和跨地区的特点,风险扩散更快,溢出效应更强。另一方面,接受服务的多维长尾客户风险识别能力低,损失容忍度有限,潜在的社会危害更为严重。

央行: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都要从严监管

第三,一些市场参与者不尊重金融法,激励机制被扭曲。在技术快速迭代和更新的背景下,真技术和假技术混为一谈,一些市场参与者缺乏足够的识别能力,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突出。技术应用没有经过仔细的论证和测试,过分强调技术,对金融法律缺乏尊重和敬畏,这可能会导致混乱无处不在。

央行: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都要从严监管

基于以上思考,指出,在下一步发展科技驱动的新金融活动中,要做好几个坚持和巩固,几个改进和发展:

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对于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有必要评估是否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包容性,以及对金融业和宏观调控的影响,以防止金融供求的空转向以技术为幌子。

央行: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都要从严监管

第二,坚持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底线。设立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业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实行职能监督,维护监督的公正性,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定业务的实质。只要业务内容相同,就有必要采取一致的政策导向和监管规则。保护具有无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的利益,保管老百姓的钱袋(603883,股票诊所)。对公众的金融活动,无论是不是以技术的名义,都应该严格监管。

央行: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都要从严监管

第三,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提高金融业的质量和效率。依托技术或情景优势,在特许经营的前提下,支持各类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丰富金融组织体系。支持金融机构连接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等实体场景,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大数据驱动的风险控制模式,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央行: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都要从严监管

第四,发展监管技术,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推进规范的网上金融风险预警监控机制,运用科学技术提升金融监管部门识别、预警和处置跨市场、跨格式、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能力。

标题:央行: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都要从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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