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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岳)为了加快“互联网加”的重大部署,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数字经济发展等。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互联网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项目的通知》的要求,我省将积极组织申报“互联网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项目。通过申请的项目可获得国家重大项目奖励资金。

“互联网+”重大工程可获奖励

根据省发改委刚刚发布的通知,国家“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重大项目由市发改委和相关省级企业申报;数字经济重大试点项目由相关省级单位和市发改委申报。应用包括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数据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在中国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成项目相关工作的基础和必要条件、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集、项目实施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实施条件基本具备,审批、核准或备案按有关规定完成。

“互联网+”重大工程可获奖励

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部门(机构)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或评估,并根据审核意见或咨询评估报告确定申请国家补助资金支持我省项目。

“互联网+”重大工程可获奖励

编者:于涛

标题:“互联网+”重大工程可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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