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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马玲近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合法的数字现金,一些机构利用人民银行的名义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dc/ep”或“dcep”等相关数字产品的交易。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发行合法的数字现金(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现金,目前仍在研究和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的“dc/ep”或“dcep”都不是合法的数字现金,合法的数字现金通过互联网的投放时间是不准确的信息。同时,目前互联网上报道了所谓的合法数字现金发行,个别机构利用中国人民银行的名义发起“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欺诈和传销。请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不要轻信,防止利益受损。

标题: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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