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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岳)打造高端平台,全力以赴鼓励“海归”创业;记者昨天从省综合转化改革试验区了解到,为了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山西省综合转化改革试验区制定并颁布了《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办法(试行)》。《办法》鼓励和吸引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海外高端人才在示范区创新创业,着力打造区域人才集聚高地,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一体化、协作共享的生态环境。

鼓励“海归”创新创业

《办法》从打造双创平台服务主体、做好引进新人才工作、加强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质量等四个方面为归国留学生进入创业开辟了全面优化的空发展空间。根据《办法》,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自费出国留学的公办学生,以及同等条件在港、澳、台就读的公办学生,可享受资助。《办法》设立“留学人员创新创业专项基金”,列入示范区财政年度预算。每年至少安排2000万元鼓励和支持海外学生在示范区创新创业。

鼓励“海归”创新创业

在具体支持政策方面,示范区将在研发资助、办公空间、专业孵化服务和家庭安置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务。不同层次的专业人士可以享受不同层次的扶持政策。例如,在办公空间的提供方面,《办法》规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R&D重点项目负责人、长江学者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可享受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和R&D空间,3年内免收租金。

鼓励“海归”创新创业

此外,如果海外学生的企业项目能够填补国内技术空空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且海外学生及其创业团队的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示范区相关风险投资基金将优先跟进投资。《办法》要求,示范区要为随迁留学生的配偶和子女开辟“绿色通道”,并优先安排留学生子女在示范区内的公办教育机构入托和入学。

鼓励“海归”创新创业

编者:于涛

标题:鼓励“海归”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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