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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指导当前和未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规划期为2025年至2035年。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规划范围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省。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和全面开放格局的全局中发挥着重要的战略作用。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根据规划纲要,到2035年,长江三角洲的综合发展将达到一个高水平。现代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基本持平,综合发展体系和机制更加完善,整体达到国家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带动性最强、最活跃的增长极。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规划纲要指出,要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提升上海服务功能,发挥江浙皖比较优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之路。重点突破一批卡脖子核心的关键技术,鼓励长三角地区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上市融资。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十大领域,加强区域优势产业合作。推动中部地区重化工业、工程机械、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向中部以外城市和部分沿海有承接能力地区升级转移。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卫星导航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根据规划纲要,要坚持优化升级、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携手打造世界级机场集团,规划建设南通新机场,南通新机场将成为上海国际航空公司空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携手共建数字长江三角洲,加快量子通信产业发展。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规划纲要还指出,要加强生态环境的共同保护和治理,加快公共服务的便捷共享。以“一带一路”建设为指导,共同推进更高层次、更广领域的对外开放,深化开放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开放经济体系,不断提升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新优势。高水平建设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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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一体化发展体系和机制十分必要。加快金融领域的协调改革和创新,促进资本跨地区有序自由流动。完善区域股票市场。根据法律法规,扩大发行企业债券、绿色债券、自由贸易区债券和创新创业债券。推动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推进区域异地存储和信用担保服务一体化。共同构建金融风险监控体系,共同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鼓励地方政府联合设立长江三角洲综合开发投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和经济发展、盘活低效用地。支持符合监管政策的地方法人银行在上海设立运营中心。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长三角建立服务基地,搭建上市企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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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和使用权分离改革,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有序入市。支持浙江省温州和台州开展跨区域发展政策协同试验,探索民营经济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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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纲要,要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区建设,重点是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本自由、运输自由和人员自由,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创建一个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经济特区。定期总结和评估新区在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开放、人才流动、交通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制度经验。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联系,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标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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