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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发展迅速,但对现金的需求却越来越大。特别是大量现金被广泛使用,容易被腐败、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所利用,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各国普遍加强了对大量现金的管理。我国大额现金管理存在监管覆盖面有限、法律效力不足等薄弱环节,亟待加强。11月5日,央行就《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行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众咨询稿)公开征求意见,以推进大额现金管理,探索实现路径。

央行就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征求意见

《通知》对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人民银行分行及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明确了试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方案。试点将持续2年,分阶段实施。

央行就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征求意见

首先,全面规范河北省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探索邢台房地产业和秦皇岛医药行业企业大额现金交易的记录和报告。依托房地产领域反洗钱框架,中央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与邢台市房地产行业金融、房建部门建立合作机制,要求企业规范现金账簿信息要素,提交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交易。中央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定期分析大额现金交易。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应加强对房屋交易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央行就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征求意见

河北省试点项目稳定实施后,浙江省和深圳市将推进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试点内容,浙江省将探索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等行业企业大额现金支取和现金使用额度管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办理企业限额以外的现金支取业务。

央行就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征求意见

深圳探索加强对私人账户大额现金的管理,加强对香港大额现金和人民币现金业务进出的监控,选择合适的城市探索推广个人收入申报的措施。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加强与香港人民币清算行的沟通协调,监控海外人民币现金业务。监控港区个人账户大额现金收付,整合境内居民和境外非居民大额现金存取信息。加强与深圳海关的信息交流,建立个人现金跨境情况定期通报机制,探索加强潜在风险现金录入的信息收集和跟踪。

央行就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征求意见

《通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的管理范围已经明确。公司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50万元,个人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规范大额现金支取预约业务,建立大额存取登记制度和大额现金业务风险防范体系,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行业和金额实施现金支取分级审核措施,加强大额现金支取指导和风险跟踪监控。

央行就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征求意见

据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大额现金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从现金实物的角度出发,建立和完善大额现金服务和管理措施,以便及时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二,大额现金管理的金额起点应合理设定,大多数日常经济活动的单笔现金使用低于金额起点。三是分析、引导、规范并重,采取银行准入、交易支付、收入申报、本外币出入境等相关措施,营造减少不合理使用现金、优化现金服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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