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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9月,农业保险原保费收入达到583亿元,同比增长18.8%,延续了近年来的高增长势头。

财政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优质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2年,将基本建立起一个功能完善、操作规范、基础完备、适应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满足农民风险保障需求、中央和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农业保险应注重满足差异化需求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国农业生产已进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升级的重要阶段。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满足了现阶段农业生产对风险分散和农业保险的需求,其最根本的表现形式应该是差异化。特别是在农民分散经营和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经营实体长期并存的“二元格局”中,差异化农业保险产品的供给尤为重要。

农业保险应注重满足差异化需求

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农业生产有三个重要的特点和变化。第一,生产的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大大提高;第二,随着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三农”作为弱势产业的状况正在发生变化。在许多地区,特色农业已经成为经济效益好、产业链不断延伸、农民增收动力强的优质产业;第三,农业生产需要大量资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和升级。

农业保险应注重满足差异化需求

随着比较效益和造血功能的提高,在农业生产风险管理中应用更多的市场手段(即农业保险)成为可能。一方面,可以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契约和保险意识;另一方面,保险功能的发挥将使农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更加良性、稳定和可持续。

农业保险应注重满足差异化需求

这可以从近年来中央政府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中看出。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199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为1.95亿家庭提供3.46万亿元风险保障,补贴资金扩大174倍。可见,与以“行政救灾”形式使用财政资金相比,农业保险不仅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扩大了风险防范能力,而且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农业保险应注重满足差异化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国新的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农民分散经营模式仍将长期存在。它们在生产经营特点、保险需求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上有很大差异。特别是新的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和资金投入大,保险需求迫切,保费承受能力强,更有利于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应创新多样化和差异化的保险产品,以满足新的农业经营实体的需求,并实现更充分的保护。对于分散经营的农民来说,“低保护、广覆盖”的保险产品仍然是一种普遍需求。

农业保险应注重满足差异化需求

虽然中国农业生产的组织水平和规模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并没有完全改变看天吃饭的局面,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仍然超出了单个生产者的能力。因此,农业保险政策很强,《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地方各级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的具体运作。在充分尊重保险机构在产品开发、精算定价、承保理赔等方面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给予必要的保费补贴、灾难赔偿、提供信息和数据等。,我们可以调动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

农业保险应注重满足差异化需求

因此,多层次的农业保险制度也体现在地区差异和地方条件上。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政策+商业”相结合是发展农业保险的基本思路。保单保险强调包容性和广泛覆盖面,而商业保险侧重于提高安全水平。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正逐步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体系和地方政府补贴。此外,在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已经具备了推动农业保险从成本保护向价格保护和收入保护转变的条件,应推广指数保险、区域生产保险和涉农保险等新型保险。

农业保险应注重满足差异化需求

总的来说,随着农业生产主体的逐步多元化,农业保险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差异化的特点。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不仅是为了扩大范围、增加产品、提升标准,实现更广泛、更充分的保障,也是为了增强体系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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