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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改前后,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户的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据有关人士透露,现有贷款“换锚”政策正在研究中,但无论如何,将坚持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16号明确表示,从10月8日起,新增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以最近一个月同期的贷款市场报价(lpr)作为定价基准,市场也称之为抵押贷款利率的“变锚”。8日,“换锚”后的抵押贷款利率“新版本”正式推出。

房贷利率“换锚”整体平稳 个人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

《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新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和转换平稳有序,转换前后利率水平基本保持稳定。在广州,工农建四大银行的抵押贷款利率与以前基本一致,第一套房贷利率不低于同期lpr报价加54个基点(5.39%),第二套房贷利率不低于同期lpr报价加78.5个基点(5.635%),相当于改革前第一个基准上升10%,第二个基准上升15%。

房贷利率“换锚”整体平稳 个人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

在北京,“新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第一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lpr加55个基点,第二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lpr加105个基点。根据9月20日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4.85%),北京首套住房贷款的利率下限为5.4%,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利率下限为5.9%。

房贷利率“换锚”整体平稳 个人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

相比之下,“锚改”前后,北京的按揭利率基本相同。在“锚定改变”之前,北京大多数银行对首次住房贷款实行10%的最低利率,对二次住房贷款实行20%的最低利率。参照改革前5年以上贷款的基准利率(4.9%),改革前北京市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的利率下限分别为5.39%和5.88%。

房贷利率“换锚”整体平稳 个人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

值得注意的是,在抵押贷款利率定价方法转换过程中,关键是要保持调整前后的利率水平基本稳定。因此,在“锚改”前后,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家庭的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房贷利率“换锚”整体平稳 个人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

个人抵押贷款利率“锚变”后,对个人抵押贷款选择和月还款额有什么影响?记者了解到,在“锚改”后,个人住房贷款仍可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房贷利率“换锚”整体平稳 个人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

如果您选择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将由lpr加点数决定,利率在贷款期间保持不变;如果选择浮动利率,贷款利率将由lpr加积分确定,并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调整周期进行调整,利率将随参考lpr的变化而波动。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的重新定价周期短至一年,贷款利率和月还款额不会按月调整和变动。

房贷利率“换锚”整体平稳 个人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

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重新定价期为一年,且贷款利率为“1月1日调整”,则贷款利率将于每年1月1日根据去年12月20日的lpr加分进行重新计算。又如,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后,同意重新定价期为3年,贷款利率在起息日按月调整。如果起息日为2019年10月28日,则根据当年10月20日增加的贷款利率,每3年10月28日重新计算贷款利率。

房贷利率“换锚”整体平稳 个人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

那么,如何“改变”现有抵押贷款的利率锚?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已签订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如果贷款合同在10月8日之后签署,应参考lpr定价。据有关人士透露,现有贷款“换锚”政策正在研究中,但无论如何,将坚持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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